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47号)、《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审投发〔2017〕30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意见》(教财〔2016〕11号文)等规定,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审计处组织审计组,于2025年3月10日起至工程竣工,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工学原创科研中心大楼项目施工过程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对本次审计范围内的事项,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向审计处反映。联系电话:028-85405542。邮箱:sjc@sc.edu.cn。
四川大学审计处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