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四川大学中层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规定以及学校年度审计计划,审计处将于2025年4月10日起对学校中层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重大事项将进行必要的延伸或追溯,现将审计项目公示如下。
1.艺术学院原党委书记熊伟、院长何宇经济责任审计2019.04-2024.12
2.数学学院原党委书记覃孟念、原院长王宝富经济责任审计2022.01-2024.05
3.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牟德富、原院长赵长生经济责任审计2022.01-2024.02
4.华西基础与法医学院党委书记李华、原院长李昌龙经济责任审计2022.01-2024.12
5.空天科学与工程学院原党总支书记高志华经济责任审计2019.11-2024.10
6.匹兹堡学院党总支书记李烨、院长邱民京经济责任审计2014.07-2024.12
7.国际关系学院党总支书记陈兵、原院长李志强经济责任审计2020.01-2024.10
8.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党委书记韩宇、院长王云兵经济责任审计2021.04-2024.12
9.国家生物医学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王云兵经济责任审计2015.05-2024.12
10.高分子研究所原所长李光宪经济责任审计2015.03-2024.02
11.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原部(处)长刘晓虎经济责任审计2022.01-2024.02
12.人事处原处长、党委教师工作部原部长吴尧经济责任审计2022.01-2024.02
13.财务处原处长江文清经济责任审计2022.01-2024.10
14.审计处原处长彭舰经济责任审计2022.01-2024.09
15.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张平、总经理杜江经济责任审计2020.01-2024.12
广大干部群众对本次审计范围内的事项,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2025年7月前向审计处反映。电话:85402053、85401193、85406697。邮箱:sjc@scu.edu.cn。
审计处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