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组织机构  服务指南  法规制度  审计资讯  公示公告  审计案例  学习研究 

零星维修项目竣工结算资料送审须知(试行)

一、竣工结算送审资料清单要求

1.非科研经费项目且送审金额20(不含)万元以下的项目,或科研经费项目且送审金额在60(不含)万元以下的项目,送审资料必须提供竣工结算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工程量收方单,原则上提供施工合同(或协议书)、竣工验收单,视情况提供施工现场照片、完工现场照片、维修申报书(若有)、会议纪要(若有)、补充协议书(若有)、设计图纸(若有,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设备)认质认价单(若有)、工程洽商变更单(若有)等。

注:议价形式的竣工结算书电子版须为EXCEL格式文件;清单计价形式的竣工结算书电子版须为GCFX格式文件。

2.非科研经费项目且送审金额20(含)万元以上的项目,科研经费项目且送审金额在60(含)万元以上的项目,参照川大审[2019]4号文执行。


二、竣工结算送审资料审核要求

1.竣工结算书应有建设管理单位审核签字盖章、施工单位签字盖章手续。

竣工结算书审核至少要满足建设管理单位两级审核要求,即项目负责人审核——分管院(处)级或以上领导审核。项目负责人应对送审项目竣工结算内容的量与价进行审核,项目负责人审核无异议,可签署审核意见“工程结算内容已审核,情况属实”;分管院(处)级或以上领导审核无异议,可签署审核意见“情况属实”;并加盖部门印章。

2.工程量收方单应有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建设管理单位签字盖章、监理单位签字盖章(若有),设计单位签字盖章(若有)手续。

3.施工合同(或协议书)应有甲乙双方的印章、负责人签字、签订日期。

4.竣工验收单应写明验收结果,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建设管理单位签字盖章(至少要两人签字),监理单位签字盖章(若有),设计单位签字盖章(若有)。

5.材料(设备)认质认价单应有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建设管理单位签字盖章、监理单位签字盖章(若有)手续,应写明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品牌、核价金额。

6.工程洽商变更单应有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建设管理单位签字盖章、监理单位(若有)签字盖章、设计单位(若须要)签字盖章手续。工程洽商变更单上应注明变更编号、变更内容、变更事由、变更工程量、变更金额等。

 

四川大学审计处

2020年2月20日

关闭

四川大学版权所有 © 2013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邮编:610065 电话:028-8540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