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47号)、《四川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川大委〔2017〕38号)等规定和组织部的委托,审计处组织审计组,于2024年3月4日起,对学校2023年度党费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大事项将进行必要的延伸或追溯。
广大干部群众对本次审计范围内的事项,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2024年5月前向审计处反映。电话:85402053、85401193、85406697。邮箱:sjc@scu.edu.cn。
审计处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