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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认真贯彻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认真贯彻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财﹝1999﹞25

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以下简称全教会)的召开对于我国培养大批优秀人才和高素质的劳动者,迎接新世纪的挑战,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为了全面贯彻全教会的精神,加强教育经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新世纪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顺利推进,必须进一步加强教育审计工作,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教育审计在深化教育改革中的作用

全国教育审计工作自1985年起步至今,不断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教育审计为保障教育经费足额到位、促进和加强教育财经管理,规范经济秩序,避免和减少损失浪费,保障资产安全完整,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维护教育部门和单位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也为推进廉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教会的召开及党中央和国务院一系列重大决策的实施,为教育优先发展提供了物质保证,对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推动作用。国家对教育的投入力度明显加大,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也将进一步完善。随着教育投入的增加,加强经济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强化审计监督显得更加重要。江泽民同志在全教会上明确指出:“要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建立和健全监督机制,保证教育经费用在该用的地方,坚决反对和防止浪费。”朱镕基同志在会上也提出:“切实加强教育经费管理。要严格审计监督,杜绝一切铺张浪费现象。”由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制订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第45条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必须采取各种措施深化教育改革,完善拨款制度,精简机构和冗员,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同时,加强对教育经费的审计与监督。”我们要站在落实全教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教育审计在深化教育改革中的作用,增强教育审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宏观教育体系和结构正在加紧进行调整;学校内部运行机制的改革进一步深化;后勤系统通过改革逐渐从学校剥离出去;校办企业逐步明晰产权关系;特别是随着权力下放和办学自主权的扩大,经济责任更加明确,这些都给教育经济工作提出了新课题。如何有效地保证教育投入和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教育系统内部经济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教育审计有着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使教育审计更好地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各级教育部门和单位的领导要认真思考和研究。实践经验告诉我们,教育审计是强化还是削弱对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在当前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的形势下,教育审计必须存在,必须加强。

二、切实加强对教育审计工作的领导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是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领导下,依据有关法规和制度,对教育内部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监督的活动;是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制、增强自我约束机制的重要环节。各级教育部门和单位的领导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按照教育部教财厅﹝1998﹞11号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教育审计工作的领导,搞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内审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原国家教委24号令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内审机构,保持审计机构和队伍的稳定,保证审计工作顺利、有效的开展。

(二)主管审计工作的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确定审计任务,明确具体要求,把审计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教育审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安排审计机构负责人参加本单位有关会议,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审计工作。

(四)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规章制度,使审计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断加强审计力度,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五)支持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法开展工作,切实解决审计人员在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进一步加大教育审计监督的力度

各级教育部门和单位及其审计机构要把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大趋势,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教育审计工作的特点和重点,进一步加大教育审计监督的力度,为实现全教会提出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贡献。当前的主要任务:

(一)继续加强对教育投入的审计监督。各级教育审计机构要按照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继续开展“两基”验收前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审计,通过审计促使各部门依法落实各项教育经费,确保教育投入实现“两个比例”、“三个增长”,确保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并按规定使用,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二)进一步开展效益审计,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教育审计要发挥内部审计的特点和优势,及时、准确地发现教育经济管理活动中的经验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内部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和效率。要认真搞好基建(修缮)工程审计、校办产业经济效益审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率情况的审计等,促进各部门、各单位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减少和杜绝损失浪费。

(三)积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各级教育审计机构要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对教育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有关负责人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四)认真抓好管理审计。审计机构在各项审计活动中要积极开展内控制度的评审,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以保障教育系统内部经济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

(五)围绕教育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教育扶贫资金、“安居工程”、“筒子楼改造”等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对学校划转与合并、校办企业改制、后勤社会化等活动中资产负债情况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对科技成果转化、无形资产评估、学校各项收费情况、捐资助学资金管理情况等开展审计调查。通过对审计和审计调查的结果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为领导宏观决策服务,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

四、努力提高人员素质和审计工作质量

要继续加强审计队伍的建设。努力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形成一支“政治强、作风硬、品德好、业务精”的审计队伍。审计人员要增加宏观意识、管理意识和效益意识,树立高效、优质、文明的审计形象。

教育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严格遵守审计程序,恪守职业道德准则,自觉执行审计规范。审计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与审计任务相关的财经法规、规章和制度,熟悉教育管理的特点和规律,努力使审计结果做到真实、客观、公正,并注意规避审计风险。

要继续抓好审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养一批复合型的审计工作人员。审计人员一般都应掌握计算机辅助审计的技能,适应会计电算化条件下的审计工作。

审计工作质量是充分发挥教育审计职能作用的前提和基础。各级教育部门和单位及其内审机构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教育审计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教育审计工作要主动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努力探索教育审计工作的新思路,推动教育审计理论和实践的发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教育行政部门、部直属高校及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本意见制定适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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