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四川大学中层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学校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审计处派出审计组,自2026年4月起,对15家校内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开展审计,重大事项将进行必要的延伸或追溯。现公示如下。
1.外国语学院原党委书记王彬、院长王欣经济责任审计2022.01-2025.05
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邹勇、原党委书记徐海鑫、原院长刘颖经济责任审计2023.01-2025.12
3.水利水电学院党委书记吴刚、院长杨兴国经济责任审计2020.03-2025.12
4.海外教育学院原直属党支部书记、原院长高伟经济责任审计2023.01-2025.06
5.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原院长梁斌经济责任审计2014.05-2025.02
6.党委组织部原部长黄园经济责任审计2022.01-2025.10
7.机关党委原副书记、纪委书记曲景学经济责任审计2022.01-2025.03
8.党委统战部原部长王金友经济责任审计2023.06-2025.10
9.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刘若冰经济责任审计2022.01-2025.12
10.招投标与采购中心原主任何艳经济责任审计2019.01-2025.10
11.基建处处长王安文经济责任审计2022.01-2025.12
12.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主任段磊经济责任审计2020.05-2025.12
13.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王英梅经济责任审计2021.05-2025.12
14.档案馆(校史办公室)原馆长(主任)毕玉经济责任审计2023.01-2025.11
15.分析测试中心党总支书记吴兰、原主任吕弋经济责任审计2023.01-2025.09
广大干部群众对审计范围内的事项,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2026年7月底前向审计组或审计处反映。
电话:85402053、85401193、85406697。
邮箱:sjc@scu.edu.cn。
四川大学审计处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