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47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意见》(教财〔2016〕11号文)、《四川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修订)》(川大审〔2020〕3号)、《四川大学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川大审〔2025〕2号文)等规定,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审计处组织审计组,将于2026年10月23日起至工程竣工,对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医疗教学实训科研综合大楼项目施工过程进行审计。
广大干部群众对审计范围内的事项,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向审计组或审计处反映。
联系电话:028-85405542、85401193、85406697。
邮箱:sjc@scu.edu.cn。
四川大学审计处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