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扎实做好群众评议工作,充分激发党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根据《四川大学关于对机关所属党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实施办法》(川大机委[2012]1号)精神,审计处党支部决定在近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对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学校党委和机关党委的要求,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支部和党员工作,为推动学校审计工作全面发展,创建一流研究型大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评议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民主评议过程中,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不能降低党员标准,不能提过高或空泛的要求。既要对照标准,严格要求,又要宽以待人,以督促进步为标准。
2.坚持民主公开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
3.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普通党员还是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
三、评议内容
群众评议要紧紧围绕学校的总体要求和创建 “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进行,将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发挥作用情况作为主要内容。
四、工作步骤
1.在部门网页公布《四川大学审计处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党员对照学校文件要求,围绕以下内容进行自查,形成书面的报告:(1)参加创先争优活动,践行公开承诺情况;(2)立足本职岗位争优情况;(3)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
2.2月14日前,发动群众职工对党支部和党员进行评议,包括以下方面:
党支部评议
(1)组织开展“五个好”先进基层党支部的情况;
(2)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3)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兑现公开承诺情况;
(4)为审计对象和师生办实事情况;
(5)加强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党员评议
(1)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情况;
(2)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
(3)立足本职岗位履行职责情况;
(4)践行公开承诺情况;
(5)联系和服务审计对象和师生情况;
(6)其他各方面发挥党员先进性情况。
3. 根据评议结果进行下一步整改。
四川大学审计处党支部
2012年2月13日